標準的國內競爭性招標書的格式是參照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的范本的中文版本,它的基本結構是固定的:
◆投標須知
◆投標人資格
◆招標文件
◆投標文件
◆評標
◆授予合同
◆合同條款
但在有些地方項目中,招標書的內容只包含這個范本中的部分內容,但其中投標須知、招投標文件、合同條款是必須具備的。
投標須知是向投標者告知關于投標的商務注意事項,是使投標商清楚了解投標的注意事項,投標須知中包含以下內容:
項目名稱、用戶名稱、投標書數量、投標地址、截標日期、投標保證金、投標有效期和評標的考慮因素等。
一般對公司規模,業績和廠商資信有具體的要求,不能達到的廠商則被視為沒有投標資格,在有些投標項目中,投標商的良好資質將在評標中將起到加分的作用。
其中包括投標須知、合同條款、技術規范要求等,正規的招標書中會要求對標書的技術規范要求進行逐條應答,還有一些對招標項目的解釋和澄清,所有這些內容都應逐條詳細閱讀并作出應答,因為用戶的需求是完全從招標書中體現的,是否能真正把握用戶需求了解清楚,標書是最直接的途徑。
1.對投標文件的組成作出具體規定:構成內容
2.投標文件的編制:格式和順序
3.投標文件的遞交:遞交格式,密封形式
4.投標文件的費用:費用分擔的內容
5.投標文件的澄清:關于澄清內容的交流形式
6.投標保證金:金額和形式
1.評標依據:說明對投標書進行評審的基本原則
2.評標小組構成:形成評標小組的人員情況,一般會包括用戶代表、招標公司代表、專家代表等構成
3.招標人澄清:關于中標條件的說明,一般是聲明不承諾最低價中標,而且沒有義務解釋未中標原因
4.評標因素:聲明影響評標結果的關鍵因素,如價格、服務、質量等,從而讓投標在這幾個方面詳細應答,以滿足用戶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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