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招投標行業的日漸成熟,招投標活動中出現了許許多多的問題。因此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難題。今天整理了5個常見的投標問題以及解決思路,可能你就有遇到其中的一個,該怎么解決呢?一起來看看吧。
4、投標人接到補遺文件后,要蓋公章確認收到,回函招標機構,告知補遺文件已收到.(一般都是蓋章確認并傳真回招標公司)
二、招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的工期不一致以哪個為準?
以中標通知書為準。建設單位發出的招標公告屬于要約邀請,而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屬于要約。
依據《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內容具體確定;(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四、為什么要進行招標前的資格審核?
招標前資格審核是為了減少評標時工作。進行資格審核的目的就是對投標單位的實力有個基礎的了解,同時可以避免不合格的投標單位。
招標方式不管是公開還是邀請招標,資格審查分為資格預審和資格后審。
1、資格預審也就是在開標前先做一個資格預審,選出綜合實力強的投標單位,在進行開標及評標。這樣避免了開標時單位太多,浪費太多的人力及財力,即讓投標單位做了無用功,也給專家評審帶來很多的麻煩。一般資格預審選定前七名作為投標候選人。
2、資格后審就是不管報名多少家單位,都在開標之后先進行資格審核,把不合格的篩出去,在一個個進行評審,最終評出前三名作為中標候選人。
五、潛在投標人對資格預審投標文件有爭議的應該提前多久提出來?
依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第二十二條 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資格預審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2日前提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提出。
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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